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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环境是人与自然发生直接关系的产物。当我们对中华文化的生态环境进行考察时,尤其需要探究中华民族发展的物质生产方式,了解中华文化产生的经济生活土壤。 一、农耕业与游牧业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两种经济模式 (一)中国古代社会的农耕经济 中华大地独特的地理环境为中华民族提供了农耕业为主的生产方式,华夏先民从六、七千年前的彩陶文化时期,就逐渐超越狩猎和采集经济阶段,进入以种植业为基本方式的农耕时代。上古传说中的神农氏就是因为“教民耕农,故号曰神农。”据考古学考证,在距今约六千年的仰韶文化遗址就已经出现了农耕文明的痕迹,在西安半坡、华夏元君庙、华县泉护村、县下孟村、临汝大张、淅川黄楝树、洛阳王湾等遗址都发现粟的壳灰,证明粟的种植很广,是仰韶时期的主要粮食作物。在西安半坡遗址,还发现了储粮窖穴的遗迹,窖内底部还残存厚达18厘米的粟粒,估计有数斗。要挖窖储粮,说明粮食产量已达到一定的水平。这是目前人类最早的谷物栽培记录。仰韶文化分布区主要是黄土高原,中华农耕文明开始在这片黄土地上滋生。 和黄土高原仰韶“小米文化"的产生一样,在华东沿海的河姆渡文化遗址、江汉流域新石器文化遗址均发现人工栽培的水稻,这也是目前所知世界人类最早的水稻栽培的记录。河姆渡文化区分布在浙江余姚县周围,它与江汉流域的自然条件比较一致,都有低洼湿热的特征,与这种地理、气候条件相适应,产生了“水稻文化”。可见,长江中下游流域进入农耕时代并不晚于黄河流域。 中国的农耕业虽然同时发祥于黄河、长江流域,但由于黄河流域的土质疏松,适宜于远古木石农具的运用和粟、稷等旱作物的生产,所以农耕业首先在黄河下游达到较高水平,黄河中下游地区自然也成了中国古时代的政治、经济和人文中心。随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铁制农具和牛耕的普及,中国的农耕区域,逐渐向土肥水美的长江流域扩展。 殷商西周,农耕业已经成为中原华夏民族社会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春秋战国时期,农耕业得到长足进展。从《孟子·梁惠王》等篇所表现的当时物质生活状况看,谷物生产、蚕桑业及小家畜饲养是人们衣食的基本来源。发展农业,提倡“耕战”,成为历代王朝竞相效仿的国策。帝王们都下劝农令,以“帝亲耕,后亲蚕”1之类的仪式和奖励农事的政令鼓舞天下农夫勤于耕作。把“重农固本"奉为治国的不易之道。自唐以后的千年间,中国农耕区不断扩大,随着中原农人的南迁,农业耕作技术的提高,以及各种高产、耐瘠作物的推广,农耕区从黄河流域和长江中下游渐次向长江上游、长城以外,又向南越过五岭,达到珠江流域及云贵高原。 (二)中国古代社会的游牧经济 我国有丰富的草原资源,给草食动物的生存提供了丰富的食料,为游牧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中国有四大草原,草甸草原、干草原、荒漠区山地草原和高寒草原。草甸草原位于中国东部,由于水热条件好,植物种类多,牧草生长茂密,草地丰富多样,而且牧草产量高,质量好,是中国草原中最好的放牧场,放牧着牛、马、羊等牲畜。干草原分布在草甸草原的西侧,是我国具有代表性的游牧业地区,放牧业历史悠久,放牧经营方式比较典型,是追水草而迁徙。由于干旱程度自东向西加剧,草地类型也呈现出规律性变化,放牧的家畜也表现出品种的变化,由东北向西南,绵羊、山羊等小牲畜比重逐渐增加;而牛、马等大牲畜的比重逐渐下降。荒漠区草原主要分布在阿尔泰山、天山、祁连山、昆仑山及阿尔金山等山区。放牧系统基本上有两类,一类是平原荒漠地区,放牧的家畜主要是骆驼、山羊和绵羊。另一类是与山地牧场相联系的山地——平原放牧系统,随着季节的变化,变换牧场,夏季一般在地势高的山上,冬季一般在较低洼的地方。所以也称这种草场为季节草场。高寒草原占据青藏高原主体部分,海拔多在4500米以上。由于地势高寒,牧草生长季节不平衡,因此在这里放牧着具有独特的藏绵羊、藏山羊和藏马,还有青藏高原特有的畜种——牦牛。 我国的游牧经济已有数千年的历史。据文字记载可追溯到3000多年前的殷商时代。甲骨文《卜辞》中即有关于畜牧的记载,马、牛、羊、鸡、犬、豕六畜在当时已驯养成家畜,而且用作祭祀的牺牲品。此后各朝代为了战争,农耕及乘骑的需要,都比较重视马和牛的驯养。“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游牧人在这片广阔的草原上世代以放养牲畜为生,人和畜群随水草而迁徙,“无城廓、耕地”。牧业生产方式的自然属性决定了牧民不能定居于固定的土地,不断地流动迁徙是生产和生活共同的需要。他们只能居住于易于拆迁搬运的蒙古包,不宜有笨重家物,常年利用马匹或拉车(木制车),载着全部家物、人口,赶着放牧的马、牛、羊群东奔西跑。牧民们的生活用品大部分取自放牧的牲畜,吃的是牛、羊肉,喝的是奶茶,穿的是羊毛制品,他们有时以畜产品同农耕人交换粮食、茶叶和布帛、铁器等物品。欧阳修在《明妃曲》中描述道:“胡人以鞍马为家、射猎为俗。泉甘草美无常处,鸟惊兽骇争驰逐。”这是对游牧民生活方式的真实写照,反映了游牧业经济的特点。 (三)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的长期对垒与融合 中国自古以来就存在农耕与游牧这两种特征迥异的经济形态。由此导致了游牧人与农耕人之间长达数千年的冲突、互补和交融。农耕民族是在土地这个固定的基础上发展农业的,因而具有稳定性,经济相对来说比较发达,文化较为先进。而游牧民族流徙不定的游牧生活,促使他们在草枯水乏之际经常南下劫掠,“利则进,不利则退”1,给中原的农耕民族造成很大的威胁,而当某一游牧部落建立起比较严密的军事组织,产生了具有号召力的领袖时,便把短暂的劫掠发展成为大规模、长时间的征服战争,甚至“以弓马之利取天下”,入主中原,建立起混一游牧区和农耕区的王朝。 农耕民族面对常来侵扰的游牧民族,常常是以防御为主,世界奇观——万里长城就是为抵御游牧民族的侵扰而修筑的。虽然历史上也出现汉武帝、唐太宗、明成祖等远征漠北的短暂行为,但农耕与游牧这两种经济类型和生产方式,决定了古代中国的军事格局是经济文化先进的中原农耕人处在被动防御状态,而经济文化落后的游牧人常取攻势。 农耕与游牧这两种经济类型间的冲突,战争只是一个侧面,另一侧面是通过迁徙、聚合、和亲、互市等形式为中介,实现经济文化的互补和民族的融合。一方面游牧人虽然整个社会发展水平处在较低层次,但他们崇武善战,骑射双绝,流动快速,善于吸收异域远方文化,粗犷强劲的游牧文化成为稳健儒雅的农耕文化的补强剂。另一方面,游牧人则从农耕人那里广为学习先进的生产方式,政治制度乃至改变生活习俗,促进自身的社会形态发生历史性飞跃。尤其引人注目的是,以征服者身份进入农耕区的游牧人,在先进优裕的农耕文化氛围中,往往“为被征服者所同化”。1中国历史上一些游牧人的卓越领袖,如拓拔宏、忽必烈、努尔哈赤、皇太极等都显示了接纳农耕文明的渴求。这些领袖的率先垂范,不但促进了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的交流,而且进一步促进了农耕经济的发展和多元交汇。 总之,农耕与游牧作为中国古代社会两种基本的经济类型,是中华文明两个彼此不断交流的源泉,他们互摄互补,相互融合,历数千年,形成了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汇成了气象恢弘的中华文化。
二、中国传统自然经济的主要形态 农耕经济是中国传统自然经济的主体,自然把土地制度提到最为重要的地位。以土地所有制为主要尺度,中国数千年传统的自然经济呈现出不同的发展阶段。 (一)殷商、西周:土地国有、集体劳作的自然经济阶段 春秋以前,是中国农耕经济发展的一个大的段落,究其特点,一是土地国有,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1只有天子才拥有土地的最终所有权,天子可以把这些国有土地分封给各级贵族,也可以随时收回转封他人,诸侯们只有土地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二是不得自由买卖和私相授受土地,即使是贵族,在封地之外另求土地,也是不可能的,诚如清人张英说:“三代以上,虽至贵巨富,求数百亩之田贻子及孙,不可得也。”2三是农业生产以集体劳作为主。殷墟甲骨文有“王大令众人曰‘协田’”的卜辞。“协”字在甲骨文中象三耒共耕,“众人”、“协田”是殷商盛行的集体耕作的反映。《诗经》中有对西周前期集体劳动场面的生动描写,“载芟载柞,其耕泽泽,千耦其耘。”3人们一同收获谷物,并将集体的谷仓堆满,“获之桎桎,积之粟粟,……以开百室,百室盈止。”4到西周后期已有了公私田之分,当时的劳动者先耕耘公田,然后耕耘私田。孟子曾把这种制度称作“井田制”,并加以理想化的追述:“方里百井,共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5 殷商时期土地国有,集体耕作,是与那一时代生产水平低下相适应的,也是原始社会末期氏族公社集体生产方式的沿袭,同时又与分封制直接相关。实际上,一些公、侯、伯、子、男各级贵族分别从周天子那里受封大小不等的领地,既占有土地,又占有土地上集体耕作的农人。到西周后期,土地国有制出现瓦解的迹象,诸侯贵族从周天子那里取得土地,他们也逐渐和周天子一样可以随意处置自己的封地,或用战争的手段,掠夺别人的封地。奴隶制度面临着分崩离析之势。 (二)东周以降:土地私有化和个体劳作的自然经济阶段 东周以后,随着中原地区开始实行牛耕和使用铁制农具,农业生产力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土地的剩余产品增加,领主争夺土地、农人的战争日益频繁,“争城以战,杀人盈野;争地以战,杀人盈野。”1领主们还发现,解除人身依附关系,拥有私有财产的农民具备更高的生产积极性,这促使列国通过变法,加速从领主所有制朝地主所有制转化。 土地私有制在法律上得以确立是自秦国开始,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土地可以买卖,从而改变了土地所有制,土地买卖日益合法化、普遍化。虽然秦以后历代王朝,始终保留着国有土地,如屯田、营田、官庄、皇庄等等,还有庙产、族产等集体所有制土地,但土地私有制却占主导地位。 土地私有化打破了以往那种集体生产的农耕传统,向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生产形态过渡,西周时期那种“千耦其耘”的大规模集体耕作制,到秦汉则以“一夫挟五口,治田四百亩”2的小家庭耕作制为主。与倡导农业生产小家庭化相配合,战国开始,手工业也日益小家庭化,尤其是提供衣被之用的纺织业,虽有少量官营或私营手工场,但占压倒优势的却是家内纺织业。一个家庭内“男子力耕”,“女子纺绩”,“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3这种男耕女织,以织促耕的自给自足的家庭小农业,逐渐成为中国农耕经济的主体。 这种自给自足的小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的经济结构,自战国出现,秦汉确立,其后虽多有起伏变化,而基本格局一直沿袭至明清。这一经济结构一再诱导社会财富投向土地,而不是转向资本,甚至为数不多的商业资本也情不自禁地趋向投入土地。随着土地的日益私有化和个体家庭经济的成长,土地成了社会各阶层争相获取的目标,而拥有政治地位、金钱财富的人,在猎取土地上占有明显的优势,于是自秦汉以来,“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1的现象屡屡出现,个体家庭经济化为地主和农民两个不同的形态,形成了对立的两大阶级。在大一统中央集权体制下地主经济与农民经济的互为盈缩,构成了农耕私有经济运作的基本特色。 (三)中国古代社会所达到的经济发展水平 中国地理环境的优越和农耕经济的早熟,促进中华民族在世界上最早跨入文明时代,从公元前的数世纪到16世纪,中国一直是世界经济最发达,文化最先进的国家。 中国与印度并列为农耕文明的两大典范,中国早在公元六世纪就形成了世界上卓越的、系统完整的耕作理论。与欧洲中世纪农业对比,当欧洲人还在使用木犁时,中国在汉代已推广铁犁。欧洲人在十八世纪才发现条播机,中国却早在汉代便有了这种农具。当欧洲农业还是休闲制时,中国已进入轮作复种阶段。欧洲人长期实行放牧,中国早就有家禽舍饲。我国是世界上最早的水稻生产国,相传在三千年前的周代,水稻开始从我国传到国外,我国还是世界上饲养家蚕、织造丝绸、栽培果树和种茶、制茶最早的国家,特别是在水利工程方面,中国更有不少举世瞩目的创造,早在公元前251年,战国时代的李冰就主持修筑了驰誉世界的都江堰,著名的郑国渠和灵渠也是在两千多年前建成的大型水利工程。 中国的手工业生产,也曾长期居于世界领先地位,并由此产生了对人类历史进程发生革命性作用的四大发明——指南针、造纸术、火药和活字印刷,这是中华民族奉献给人类文明的伟大科技成果。除此之外,灵巧的工艺品、精美的纺织品,长期风靡世界市场。造船业的发达,使中国最早开辟了亚、非两大洲之间的海上交通。古老的赵州桥领先于世界一千多年,气势雄伟的万里长城,更是人类建筑史上的奇观。冶炼术、炼丹术、瓷器、漆器、酿酒、染色、兵刃、食品等方面的技术也相应取得突出成就。 中华文化的灿烂辉煌,建立在农耕经济充分发育的基础上,而中华文化在近代的落伍,又恰恰是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向工业文明——商品经济转型迟缓造成的。我国的商品经济产生甚早,到宋代已达到相当水平,无论是地方小市场,还是城市市场,乃至全国市场,其繁荣程度都居当时世界先进地位,然而,这种商品经济毕竟是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的附属物,在自然经济总框架未能突破以前,其发展程度是有限的。因此,当西方工业文明迅猛兴起时,中国还固守在自给自足的封闭型农耕经济的模式里难以解体,整个文明也就只能在原存格局内缓慢进展,自然落伍于近代文明。 三、中国传统自然经济对中华文化特质形成的影响 (一)农耕经济与中华文化的和谐精神 以农耕经济为主的中国古代社会,同自然界有着最密切的联系,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必须同自然和谐相处,以宽容的态度对待自然。虽然也要发挥人力进行改造自然和斗争,但决不能破坏人与自然和谐相容关系,否则就会受到自然报复。因此,中华民族向来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视其为自身生存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中国传统文化比较多地探讨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论述了天人合一的和谐思想。孟子提出“亲亲、仁民、爱物”,主张要爱万物。惠施也主张“泛爱万物,天体一体。”张载则认为万物都是我们的朋友:“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要友爱待之,宽厚容之。中国传统文化还一直强调人的活动要尊重自然界的规律,以“天道”行事。老子提出“道法自然”,《吕氏春秋》提出“是法天地”,这些思想说明了人的行为要符合自然发展趋势,遵循自然发展规律,人道要与天道相适应。《易经》也表达了这一思想,提出“损益盈虚,与时偕行”,“时止则止,时行则行”,“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明”,指出人和自然要保持和谐关系。董仲舒提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天地人“相为手足,合以成体”。从以上这些论述中,我们不难看出,天人和谐思想是中华文化中十分突出的内容。 中华文化的和谐精神还体现在人际间和民族间的关系上。农耕经济离不开土地,当人们一生厮守在土地上,过着自给自足,知天乐命的稳定生活时,他们对人际关系的要求更多的是相安无事。和睦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各民族之间也是一样,其所希望的是与他族的友好往来,和平共处。正因如此,在中国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民族间的大团结、大融合始终是占主流,天下一家,和为贵的思想一直是中华文化追求的美好境界。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积极倡导和谐思想,孔子所建立的仁学思想体系,实际上就是要建立一个和谐的道德社会。墨家也是力图用兼爱建立和谐的社会。具有浓厚伦理色彩的整个传统文化,孜孜以求的正是一种宽容和谐的理想社会。中华文化的和谐精神,无疑是中华民族形成强大向心力,长久保持团结和统一的重要原因。 (二)农耕经济与中华民族的务实精神 农耕经济也培养了中国人重实际而黜玄想的务实精神。“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是农耕生活导致的一种观念。中国民众在农业劳动过程中悟出一条朴实的真理:利于幸至,力不虚掷,说空话于事无补,实心做事必有所获。这种农人的务实作风也感染了士人,“大人不华,君子务实"是中国贤哲们一向倡导的精神。“国民常性,所察在政事日用,所务在工商耕稼,志尽于有生,语绝于无验。”1比较准确地刻画了以农民为主体的中国人“重实际而黜玄想"的民族性格。中国人历来注重从日常生活和人伦关系以及社会政治生活中表达自己的意愿,实现自身的价值,而反对不务实际的清谈玄想。在中国文化上,从来是王权高于神权,神权为王权服务,抽象的宗教难以被中国人接受,这是与中国人的务实精神密不可分的。在中世纪,欧洲文化的发展处于黑暗时代,而华人却创造了世界上最辉煌的中古文化,在十五、十六世纪以前的一千余年间,中华文化长期处于世界前列,令中世纪的欧洲各国自愧不如,这不能不归因于中国农耕经济的早熟,并在此经济土壤里而滋生的中华文化的务实精神。但是,重实际而黜玄想的民族性格,使得中国人过于注重实用知识,而不太注重纯科学的玄思。亚里士多德式的不以实用为目的,而由探究自然奥秘的好奇心所驱使的文化,较少在中国产生。 (三)农耕经济与中华文化的重农思想 传统的中华文化,是建立在农耕经济的基础之上的。农业生产的节奏与国民生活的节奏息息相通,华人的节日多与农事相关,包括最隆重的春节,也来源于农事,是由农业节气演化而来的。可见中国的农耕经济对中华文化的重农思想影响颇大。对农村生活的追怀和思乡之情,是中国文学的无尽主题;对农业重要性的评述是中国政治家、思想家永久的话题。成书于战国末年的《吕氏春秋》从理论上发挥了重农思想:“霸王有不先耕而成霸王者,古今无有,此贤者不肖之所以殊也。”1确认发展农业是成就霸业的基础。大约成书于西汉初年的《管子》认定“孝弟力田者",也即农人,是社会的中坚,高倡以农为本。劝诫统治者务本以安邦:“民事农则田垦,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国富者兵强,兵强者战胜,战胜者地广。……是以先王知众民、强兵、广地、富国之必生于粟也。故禁末作,止奇巧,而利农事。”2帝王们也深知农业繁荣是国固邦宁的根柢所在,颁布了无数的重农诏书。总之,农耕经济土壤滋生了重农思想,重农思想推动了农耕经济的发展,从而促进了中华文化的繁荣。 (四)农耕经济与中华文化的民为邦本思想 农耕经济存在发展的前提,是农业劳动力——农民的安居乐业。农民安居乐业,农业生产才能稳定有序,朝廷的赋役才能源源供给,“天下太平,朝野康宁”的盛世便有了保障。反之,如果以农民为主体的广大庶民失去起码的生存条件,出现“民不聊生”、“民怨腾腾”的状况,民变就会发生,就会危及整个社会的大厦,也会危及统治者的权位。因此,重农必重民,重民思想便成为中华文化传统的一贯之道,中国士大夫多是“忧国忧民”的,这“忧民”二字正是民本主义传统的体现。儒家政治理论的基石便是民为邦本的学说。得民与否,是政治成败的根本所在,孔子主张富民、教民;孟子坚持“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1的基本观点;荀子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亦载舟,水亦覆舟。”2关于君民关系的这一形象比喻,给历朝统治者以深刻印象,唐太宗李世民在与大臣的对话中,就阐述过民水君舟,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一再强调“载舟覆舟,所以深慎”。3诸如此类的例子,可谓举不胜举。 传统的重民思想在中国文化中有两个走向:一是表现于以封建帝王为代表的统治阶级,他们将民众看作政权的基础,要利用民众力量为其统治效劳;二是表现于进步的思想家,往往利用民为邦本的口号,针砭时弊,劝诫统治者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甚而作为反对暴君苛政的一种口号。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是在农耕自然经济条件下,以人治为显著特征的对人民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的一种强调,对统治者适当放松压迫的微弱呼唤,它不是对专制君主的根本否定。因此重民思想与君主专制主义是矛盾的统一体,他们共同组合为中华农业社会政治思想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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